这样算是教科书式的应对了
如对方要求查看设备,刘律师表示当事人可以选择同意,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。亦可根据《民法典》“自然人享有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,他人不得随意侵犯”的规定,拒绝对方,避免个人隐私外泄,等民警抵达后处理。
事件调查清楚后,如对方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,如生活受到困扰、遭受网络暴力等,可通过诉讼程序,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及赔偿相关损失。
如果遭到了偷拍,当事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
刘律师表示,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,然后报警处理。比如发现遭到偷拍后,可以拍下对方偷拍的行为,进行取证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拍下的视频不能外传或者发布在网络上,否则会触犯对方的肖像权等合法权益。
其次,向在场工作人员等寻求帮助,协助固定证据。在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时,不要强制查看对方设备内容,等候警方处理。
在无法准确判断对方是否有偷拍行为的情况下,如果误会了对方一定要及时主动道歉,切不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通过网络曝光让事情复杂化。如果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,有可能触犯刑法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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